
《出生医学证明》
(以下简称“出生证”)
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
但有些准爸爸、准妈妈会疑惑
宝宝出生证到底该怎么办理?
如果不慎遗失了又能否补办?
一文带你看懂
01
办理对象
在邛崃出生的新生儿
(含在家中、途中分娩后立即送往我市医疗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
02
办理流程
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
原则上在婴儿出生后30天内,到母亲分娩机构(我市医疗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现场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委托其他监护人办理
若新生儿母亲委托其他新生儿监护人(含新生儿的父亲)办理,请带新生儿母亲的委托书、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亲以外的其他被委托人请到窗口咨询如何办理)
温馨提示
若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上地址
与户口本上地址不一致
请带上户口本原件哦~
03
办理时间
市医疗中心医院
每周一14:30-17:30;
每周五8:00-12: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妇幼保健院
每周二、周四
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04
办理地点
市医疗中心医院
第一住院楼底楼收费大厅旁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及预防接种证联办窗口
市妇幼保健院
门诊3楼出生医学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办理窗口
05
遗失补办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原首次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首次签发记录、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新生儿记录)复印件;
◎ 父母双方亲笔签字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
◎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 已进行户口登记的,需提供新生儿户口本原件;未进行户口登记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书面声明及户口本。
温馨提示
出生证遗失后
只能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补办哦~
06
注意事项
● 提前起好符合要求的新生儿名字。给新生儿取名请您慎重,认真对待,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 请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切忌私自涂改、拆切、塑封证件;
● 证件办理后,请及时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免疫接种程序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后续接种。
● 我市已全面开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两证联办线下服务工作,现场填写申请表后可一站受理、一表填报、两证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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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准爸爸、准妈妈们吧
办理期间有任何问题
都可以拨打
市医疗中心医院
028-88796477或028-62482473
市妇幼保健院
028-88729671或18981980885
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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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妇幼保健院、市医疗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