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的公告
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需要,医院将于近日开始新药申报资料的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药资料申报范围如下(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挂网品种。
2.国家基本药物、集采药品、国谈药品优先。
3.属于附表所包含的药品品种。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1.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2.为保证新药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品种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3.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厂家该品种申报视为无效资料;若生产企业授权委托的配送企业与医院已有配送协议的,上年度考核为A级作首选,为B级作备选,为C级则淘汰。
三、需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挂网页面打印件(必须包含药品名称、规格、基本药物属性、医保属性、集采属性等有效信息)。
3.《药品价格申报表》(附件1)
4.《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2)
5.《药品配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6.《药品申报承诺书》(附件4)
7.《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5)
8.《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6)
9.“两票制”承诺书(附件7)
10.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的法定药品说明书(说明书必须清晰可阅读)。
各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提交资料,保证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原则上不接受信息更正与资料补充;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擅自更改模板内容或资料缺失导致申报无效的,后果自负。
三、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请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在2026年07月09日-2026年07月17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提交相关材料,延期资料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密封后加盖鲜章,封面写明申报药品的名称和序号(该序号为附表的序号)。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改。
四、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门诊3楼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植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01051
五、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附表:药品目录
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序号药品名称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