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供应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及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川药招《 关于做好广西省牵头中医针具类和辽宁省牵头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6〕161号 ),我院现征集具备相应中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的配送商。需配送的中标产品如下:
中医针具类和辽宁省牵头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序号 名称 生产企业
1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2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3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免打结) 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4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南通华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杭州爱普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6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宝鸡市德尔医疗器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7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江苏省长丰医疗实业有限公司
8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成都市新津事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 注射器 成都市新津事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 真空采血管 重庆三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1 静脉血样采集针 江西瑞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 针灸针 吴江市云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3 小针刀 吴江市云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4 揿针 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
15 非吸收性尼龙缝线 柯惠有限责任公司Covidien llc
一、配送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资料
1.配送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如为生产企业直销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产品资料及中选企业对配送中选产品的书面销售授权;
6.项目属国家冷链运输产品的,需提供冷链运输配送资质证明(如有);
7.提供对应耗材集采平台已备案配送企业截图(即可被选为配送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厂家资质需另外加盖厂家鲜章)。按序装订整齐。
三、报名方式
在2026年 08月11日下午16:00前,按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含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72186428@qq.com。
邮件标题:****公司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报名资料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8-88701051
邛崃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8月6日